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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组织开展庆祝教师节系列主题征文活动的通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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各部、处、室、院、校:
为庆祝第33个教师节,引导广大师生员工关注教育、
关爱教师,营造尊师重教的浓厚氛围,按照《山东省教育厅
关于组织开展庆祝教师节系列主题征文活动的通知》(鲁教
师函〔2017〕10号)的要求,学校决定组织开展“我的读书
生活”教师征文活动和“我心目中的好老师”学生征文活动。
现将有关活动通知如下:
一、“我的读书生活”教师征文活动
(一)参加对象:我校广大教师及教育行政管理人员。
(二)征文内容:读书给教师自身专业成长带来的收获;
由阅读引发的对教育教学及学校管理的感悟;用读书的成果
指导教育教学实践的经验、体会等。
1.主题鲜明,材料鲜活,案例典型,时代感强,条理清
晰,语言精炼,文笔流畅;
2.密切结合教师读书和教育教学及学校管理的实际,做
到朴实真切,言之有物;
3.文体不限,题目自拟,格式规范,文末注明引文出处,
字数不限。严禁抄袭、剽窃和代笔,一经查实,取消参评资
格,并通报批评。
(三)征文评选:教工作品发送工会,由工会统一报送
党委宣传部,组织评委推选出优秀作品到省教育厅参评。教
育厅教师工作处、山东教育社将组织评委会对报送的征文集
中进行评选,评出一等奖100名、二等奖300名、三等奖500
名,并颁发证书予以表彰。优秀作品将在《山东教育报》刊
登。同时,评选优秀组织奖若干名。
二、“我心目中的好老师”学生征文活动
(一)参加对象:全体在校学生。
(二)征文内容:
1.诗歌、散文、随笔等体裁不限,诗歌原则上不超过
50句,散文、随笔等原则上不超过2000字;
2.题目自拟,主题突出,积极向上,尽情抒发对老师的
感恩之情,阐释自己对好老师的认识与评价;
3.作品为原创,严禁抄袭、剽窃和代笔,一经查实,取
消参评资格,并通报批评。
(三)征文评选:学生作品发送团委,由团委统一报送
党委宣传部,组织评委推选优秀作品到省教育厅参评。教育
厅教师工作处、山东教育社将组织评委会对报送的征文集中
进行评选,评出一等奖200名、二等奖600名、三等奖1000
名,并颁发证书予以表彰。优秀作品将在《山东教育报》刊
登。同时,评选优秀组织奖若干名。
三、报送数量、格式要求
(一)教师征文报送作品2篇;学生征文报送作品50篇。
(二)每篇文章word文档的名称为姓名+征文题目。
(三)征文作品字体要求:一级标题用黑体三号字,二
级标题用楷体三号字,正文用仿宋三号字。
四、报送方式
请广大师生踊跃参与,于6月30日前提交电子版作品。
党委宣传部牵头组织评委于7月5日前对师生作品进行评
选,然后将评选出的优秀作品报送省教育厅。
同时,学校将对征文活动的师生作品进行评奖。
党委宣传部:钱芳,电话:89655036;
学生征文发送至团委:杨蕾,电话:89655261;
教工征文发送至工会:王辛慈,电话:89655056。
山东体育学院党委办公室
2017年6月13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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