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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关于开展寻找我校“最美家庭”活动的通知 鲁体院工字[2016]7号
  • 作者:系统管理员 发布于:2016-09-18 点击:0 字体:【 大 中 小 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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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各分工会:

   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“重视家庭建设,注重家庭、注重家教、注重家风”的重要指示精神,根据山东省高校工委、山东省妇女联合会《关于开展寻找“山东高校最美家庭”活动的通知》(鲁高工委通字[2016]41号)要求,结合我校实际,现就开展寻找我校“最美家庭”活动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

    一、“最美家庭”推荐范围及条件

    全校范围内遵纪守法、自觉遵守社会主义道德规范,在夫妻和睦、遵老爱幼、科学教子、勤俭持家、邻里互助等方面表现突出、事迹感人、群众认可的家庭,均可参加。

    二、活动方式及要求

    1、做好“最美家庭”寻找工作。各分工会要精心组织,做好宣传发动;要严格标准条件,确保公平公正;要创新活动方式,开展好家风、好家规、好家训展示评选等活动,把寻找“最美家庭”的过程,化为弘扬家庭美德、树立良好家风、促进家庭和睦的过程。

        2、做好“最美家庭”推荐工作。每个分工会推荐一个“最美家庭”,于10月20日前,将推荐的“最美家庭”推荐表(纸质版、电子版)和开展寻找“最美家庭”活动总结报校工会。联系人:王辛慈,联系电话:89655056。QQ号:1018456531

    3、做好表彰、推荐上报工作。工会、妇委会将组织评委评出我校10个“最美家庭”予以表彰,并择优向省高校工委推荐1-2个家庭参加“山东省最美家庭”评选。

     

    附件:山东体育学院“最美家庭”推荐表

     

     

     

     

    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 校工会 妇委会

    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 2016年9月18日

     

     

    附件:

    山东体育学院“最美家庭”推荐表

     

    推荐单位(分工会名称):

    户主

    姓名

     

    家庭

    人口

     

    联系

    电话

     

    家庭

    住址

     

    家庭主

    要成员

    概况

     

    主

    要

    事

    迹

     

     

     

     

     

     

     

     

    分工会意见

     

     

    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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